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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庭楼地下二层垃圾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9-14 点击次数: 31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庭楼地下二层垃圾房改造工程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按规定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和丰创意广场

项目规模: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地下二层生活垃圾房改造工程由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原位于创庭楼地下一楼的垃圾房自2011年建成至今已历时7年。因处于创庭楼地下一层核心区域,散发异味及清运时影响广场品质,随着广场租户入驻率日益提高,已不能满足日常广场运营需要,计划把创庭楼地下一层的生活垃圾房搬迁至丰庭楼地下二层0290—02940384--0386车位处。

工程造价 :12.2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 :原有创庭楼地下一层垃圾房拆除复原,丰庭楼地下二层0290—02940384—0386车位改成垃圾房。(招标人预算)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开始时间:2018917

截止时间:201891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 0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10室),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9 26日 上午15时(北京时间)和庭楼12层会议室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10

    人:李主任或王工

      话: 87730338        877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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